生物顯微鏡的結構首要分為三部分:機械部分、照明部分和光學部分.
A.機械部分
(1)鏡座:是顯微鏡的底座,用以支持整個鏡體.
(2)鏡柱:是鏡座上面直立的部分,用以連接鏡座和鏡臂.
(3)鏡臂:一端連于鏡柱,一端連于鏡筒,是取放顯微鏡時手握部位.
(4)鏡筒:連在鏡臂的前上方,鏡筒上端裝有目鏡,下端裝有物鏡轉換器.
(5)物鏡轉換器(旋轉器):接于棱鏡殼的下方,可自由滾動,盤上有3-4個圓孔,是裝置物鏡部位,滾動轉換器,能夠調換不同倍數(shù)的物鏡,當聽到碰叩聲時,方可進行調查,此刻物鏡光軸恰好對準通光孔中心,光路接通.
(6)鏡臺(載物臺):在鏡筒下方,形狀有方、圓兩種,用以放置玻片標本,中心有一通光孔,我們所用的顯微鏡其鏡臺上裝有玻片標本推進器(推片器),推進器左側有繃簧夾,用以夾持玻片標本,鏡臺下有推進器調理輪,可使玻片標本作左右、前后方向的移動.
(7)調理器:是裝在鏡柱上的巨細兩種螺旋,調理時使鏡臺作上下方向的移動.
①粗調理器(粗螺旋):大螺旋稱粗調理器,移動時可使鏡臺作快速和較大輻度的升降,所以能迅速調理物鏡和標本之間的距離使物象出現(xiàn)于視野中,一般在運用低倍鏡時,先用粗調理器迅速找到物象.
②細調理器(細螺旋):小螺旋稱細調理器,移動時可使鏡臺緩慢地升降,多在運用高倍鏡時運用,從而得到更清晰的物象,并借以調查標本的不同層次和不同深度的結構.
B.照明部分
裝在鏡臺下方,包括反光鏡,集光器.
(1)反光鏡:裝在鏡座上面,可向任意方向滾動,它有平、凹雙面,其作用是將光源光線反射到聚光器上,再經通光孔照明標本,凹面鏡聚光作用強,適于光線較弱的時分運用,平面鏡聚光作用弱,適于光線較強時運用.
(2)集光器(聚光器)坐落鏡臺下方的集光器架上,由聚光鏡和光圈組成,其作用是把光線集中到所要調查的標本上.
①聚光鏡:由一片或數(shù)片透鏡組成,起會聚光線的作用,加強對標本的照明,并使光線射入物鏡內,鏡柱旁有一調理螺旋,滾動它可升降聚光器,以調理視野中光亮度的強弱.
②光圈(虹彩光圈):在聚光鏡下方,由十幾張金屬薄片組成,其外側伸出一柄,推動它可調理其開孔的巨細,以調理光量.
C.光學部分
(1)目鏡:裝在鏡筒的上端,一般備有2-3個,上面刻有5×、10×或15×符號以表明其擴大倍數(shù),一般裝的是10×的目鏡.
(2)物鏡:裝在鏡筒下端的旋轉器上,一般有3-4個物鏡,其中較短的刻有“10×”符號的為低倍鏡,較長的刻有“40×”符號的為高倍鏡,較長的刻有“100×”符號的為油鏡,此外,在高倍鏡和油鏡上還常加有一圈不同顏色的線,以示差異.
在物鏡上,還有鏡口率(N.A.)的標志,它反應該鏡頭分辨力的巨細,其數(shù)字越大,表明分辨率越高,